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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长办公会制度
 
发布时间:2012-1-5 18:15:30
   1、部长办公会由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。通常由部长、副部长参加,因工作需要可确定有关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列席。
   2、部长办公会不定期召开,由部长或受部长委托的副部长主持。
  3、部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:(1)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。(2)研究制定部务会已经决定的重大事项的具体执行方案、措施。(3)研究讨论执行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实施计划,对重要工作进行协调。(4)审查批准有关业务工作会议事项。(5)讨论通过行政规章制度、措施。(6)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工作建议需提交区委讨论决定的事项。 (7)讨论决定需部长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   4、部长办公会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
  (1)部长确定会议议题后,应提前两天通知到每个班子成员(特殊或紧急情况例外)。
  (2)与会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。每个班子成员要积极地做好会前准备,深入调查研究,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 5、部长办公会由办公室负责人记录,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督办。